“我是无罪的!你们才是有罪的!”“我将为真理而战斗到底!”优配无忧
一位中年妇女双臂被反绑在身后,剧烈挣扎着。她的脚踝上戴着沉重的镣铐,每一次扭动都让金属链条撞击地面,发出刺耳的响声。
现场的法警没想到她会如此激烈地反抗,连忙上前,费力地将她按住,试图制止她的喊叫。
按照程序,执行枪决前,犯人需要绕场一周示众。但因现场状况紧张,路线临时变更,直接将她押到了审判台前。
法官宣判道:“死刑,立即执行!”
犯人再度挣扎叫嚷,拼命反抗,但终究难逃一颗子弹的命运,她罪恶的一生被瞬间终结。
展开剩余89%这位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叫王守信,曾被称为“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犯”。
王守信1921年出生在黑龙江宾县。那时国家动荡不安,家境贫寒。她的父亲是个马贩子,不务正业,常与些无赖混迹在一起。面对有权势的土财主和伪警察,他总是谄媚低头;而面对普通农民,却又摆出一副嚣张跋扈的样子。
耳濡目染下,王守信学得父亲的两面性格,既能吃苦耐劳,也敢于对权贵不卑不亢。
后来,她经人介绍进了宾县燃料公司,做起了收款员。她伶牙俐齿,头脑灵活,同时喜欢打听街头巷尾的各种八卦新闻:谁家吵架了、谁跟谁打架了、百货公司又进了什么新货,样样了然,回到单位还乐此不疲地传播消息。
在那个特殊年代,她开始投机倒把,趁机爬上了燃料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的位置。
她内心深处的虚荣、狭隘和贪婪一齐被唤醒。
新官上任三把火,王守信终于掌握权力,毫不掩饰自己的威风,见到工人懒散便破口大骂,完全忘了自己当初也是如此度日。
升职后,她每天最早到办公室,最晚离开,自认为是在为人民服务,但她的“人民”其实是分等级的。
她颁布的第一条命令就是“看人售煤”——煤炭按质量分上下两等,领导买煤用上等煤,还专门用防汛草包包裹严实,直接送货上门,过年做饺子用的最好;而普通工业厂子拿到的往往是劣质煤,还要多收费。
酒厂、食品厂她会为了拉关系卖上等煤,价格却只收正常煤价。至于陶瓷厂、轴承厂等工业企业,她则冷眼相待,煤给得差,还收得贵。
工厂来找她理论优配无忧,她毫不在意:“工厂亏损倒闭,煤不好用影响质量?那跟我王守信有什么关系!”
有一次县卫生院煤用完了,派人来燃料公司求煤,王守信看完介绍信,冷冷地回绝:“没你们的煤。”
无论对方如何哀求,她都铁了心不松口,只因为卫生院有人曾举报她儿子。
燃料公司的数万吨煤和九辆小汽车成了她个人的私产,随心所欲支配。
下属工人反抗,她不仅不收敛,还暗地里报复打击这些“敢言者”,时间久了没人愿意招惹她这个“疯女人”。
公司的人对她评价复杂:“王老太太有时坦率,有时虚伪。”
有个工人偷偷吃白糖被她逮个正着,劈头盖脸就是骂,还打了两个耳光。那时白糖稀罕,一般人家不舍得多吃,就算有也是招待客人时沏糖水。工人知道错了,只求保住饭碗。
令人惊讶的是,没过几分钟,王守信竟然带着一袋白糖回来,脸上满是和蔼:“你那么馋,家里没糖吧?快拿回去吃。”
几分钟内的从打骂到送糖,王守信的反复无常令人咋舌。
那个年代大家生活拮据,孩子多的家更难过。她桌上总放着存折和现金,见同事家中有难,未等开口便主动问:“有困难吗?缺钱用不?”
借了她钱的工人感激涕零,以为她是用自己的工资帮忙,谁料竟是公款。
当时审查松散,加之她曾是唯一收款员,了解公司漏洞,她利用这点形成了与借钱工人的特殊关系。公款变成了“债权”,王守信不管钱能否收回,主要目的是欠人情。
这些欠债人日后难以拒绝她的请求,只能利用职务方便她。
此外,为了表现亲民,她亲自指挥煤和蔬菜送到员工家里,逢年过节还额外发福利。中秋节多发月饼,有年她去广州治病,买了不少腈纶线衣送给员工,这在那个小县城极为奢侈。
这些高额开销的钱从哪里来?靠工资显然不够。
当时煤分两种:一种是国营煤矿的“计划内”煤,价格稳定;另一种是私营小煤窑煤,费用更高。
1972年起优配无忧,王守信开始玩弄一种简单又高效的赚钱手段——将国营煤冒充小煤窑煤出售,价格虚高,每吨加价3元到17.4元不等。
她开两张发票,一张标明原价,一张以“运杂费”名义多收的钱进了她的口袋。
这件事不可能她单独完成,她有重要帮手:燃料公司白石营业部主任马占清。副经理高玉斌也因贿赂迷失了自我。
为了藏赃款,王守信在三个地点设小金库,知情者被她的小恩小惠收买,纷纷帮忙隐瞒。
1979年,王守信团伙终被举报揭发。她被拘留后态度嚣张,大言不惭:“你们去打听,我王老太太为公为民做了独一份的贡献!”
确实,受过她恩惠的职工都替她说好话,但钱是公家的,她却用来买人情。
警方调查显示,从1971年11月至1978年6月,王守信贪污现金和物资折款超过50万元。
当时工人一天工资不到1元,宾县燃料公司资产才20多万,她贪污的金额竟是公司总值两倍。
家人对她贪污心知肚明,却被利益腐蚀,包庇其犯罪,犯窝赃罪。
起初,王守信坚决否认犯罪,还指使同伙销毁证据。面对大量证据,她最终低头认罪。
1979年10月20日,松花江地区中级法院公开审理3天后,宣判:贪污犯马占清15年;窝赃犯姜淑芝(王守信长媳)7年;窝赃犯刘志忠(次子)5年;窝赃贪污犯刘志民(长子)4年;窝赃犯王守富(弟弟)3年;窝赃犯王守琴(妹妹)管制2年;受贿犯高玉斌2年缓刑3年。
1980年2月8日,松花江畔哈尔滨工人体育馆举行王守信最后审判大会。
消息传出,市民纷纷涌来围观,体育馆5000个座位座无虚席,迟到者只能站着观看。
审判长高声宣布:“将贪污犯王守信带上来!”
伴随着镣铐的叮当声,两名女法警押着双手反绑、脚戴镣铐的王守信走入会场。
年逾半百的她,面容憔悴,场内议论纷纷,有人当众唾骂她“贪污犯”。
王守信被押绕场一周,开始挣扎,高喊:“我是无罪的!你们才有罪!为了真理而斗争!”
她挣扎越激烈,脚镣撞击地面声越刺耳。
法警见状,改变路线,直接押她至审判台。
判决书宣读时,她再度闹腾,法警上前制止,却被她咬伤。
终审判定:“判处贪污犯王守信死刑,立即执行!”
王守信试图反驳,却被迅速带往刑场。
前往刑场途中,她被关押在车内,摩托护卫沿街示众,警示百姓。
那是二月寒冬,哈尔滨寒风刺骨,飘着小雪。
她头戴格子头巾,法警为防止冻伤将其戴在头上。
抵达刑场时,王守信面色苍白,嘴唇失血色,法警搀扶她踉跄前行。
她偶尔挺胸,装出赴死的英勇模样。
法警命令她跪下,她恶狠狠盯着对方,拒绝跪下,还挣扎想甩开控制。
几名法警合力将她按倒在地,最终她无奈跪在土坡上。
警戒线外人头攒动,记者抓拍了她生前最后一张照片。
她面如死灰,眼中充满迷茫、不解,还有丝丝悔意。
随法警长一声令下,子弹穿透她的头颅,她眼睛睁大,身体倾倒向前。
这位大贪污犯的一生优配无忧,就此画上了句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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